栏目导航  
 
站内检索  
搜索关键字:
 
 

公示公告

首页
- 聚焦桥头 - 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阅读: 发布时间: 2009 - 04 - 24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大办(所),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快乐、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和镇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以遏制群死群伤事故为目标,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健全制度,消除隐患,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重点及分工
  本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求各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大办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镇政府明确的安全工作职能和责任书明确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督促企业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的排查,重点突出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落实,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镇安监所在搞好综合监管、协调的基础上,重点负责检查500万以上企业、上林轧石厂、危化物品行业、烟花爆竹销售点、2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镇综合办重点对宗教场所、余秋雨故居等部位的安全检查。
  经济发展办(工业线)重点对宾馆饭店、交易市场、加油站点以及食品行业的安全检查。
  经济发展办(农业线)重点对山塘水库、农机、农械、农电等设施的安全检查。
  社会事业办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医院、网吧、敬老院、文化楼等部位的安全检查。
  村镇建设办重点对在建工程、废弃山塘和农村危房等部位的安全检查。
  综治办公室重点对外口公寓、出租私房、渡口等部位的安全检查。
  派出所重点对消防安全、“三合一”场所的安全检查。
  交管站要加大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加强路面执勤,加大巡逻密度,依法从严查处理“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供电营业所要重点突出用电安全检查,防止因电线短路引发的火灾事故和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其他相关的职能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好这次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时间
  从即日开始至4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年初以来,我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道路交通、火灾和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从近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来看,安全隐患依然突出。因此,各村、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各村主要领导、各线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落实各监管部门、监管岗位、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努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精心组织,严密部署。一是各村、各主管部门对责任范围内的受检查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制定检查计划,落实检查人员,做到责任到人,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二是对这次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落实各项防范、应急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检查后各村、各大办(线)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将检查情况于2009年4月30日前以书面形成报镇安监所。
  (三)明确责任,加强值班。各村、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行值班职责,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桥头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
桥头镇人民政府 2009年4月24日印发

】【打印】【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